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10336

10336.“凡心里

10336.“凡心里有智慧的,我把智慧放在他心里”表所有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的人。这从“心”、“心里有智慧的”和“把智慧放在心里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心”是指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,被称为他的意愿,由于构成人的爱的,也构成他的意愿,所以“心”也表示爱(关于“心”表示爱,可参看3635, 3883-3896, 9050;关于它表示意愿,可参看2930, 3888, 7542, 8910, 9113, 9300, 9495节);“心里有智慧的”是指一个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热爱良善和真理的人,因为这是一个智慧人的标志,并且出于爱实践真理就是智慧(10331节),这是心里有智慧者的标志,并且出于爱实践良善就是内心的智慧;“把智慧放在心里”是指出于主,因而出于爱之良善做这些事,因为爱之良善来源于主。所有这样的人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,因为良善和伴随良善的真理就是与他们同在的主;事实上,那些来源于主,因而属于主的事物也是祂自己。
  这就是为什么说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。主是良善本身,这一点从祂自己的话清楚看出来:
 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?除了神以外,没有一个良善的。(马太福音19:16, 17; 路加福音18:18, 19)
  那里还列举了爱与仁的善行:
 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(马太福音25:40)
  “弟兄”这个词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,因而描述了良善的多样性(参看2360, 3803, 3815, 4121, 5409节);因此,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就是祂的弟兄(4191, 5686, 5692, 6756节)。主是真理本身,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:
  耶稣说,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。(约翰福音14:6)
  另一处:
 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,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;祂不是凭自己说的。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。(约翰福音16:13-15)
  由此明显可知“把智慧放在心里”是什么意思。
  在耶利米书,“将律法写在心上”意思也大致相同:
 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,写在他们心上。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,你该认识耶和华。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。(耶利米书31:33, 34)
  “将律法写在心上”表示将神性真理赋予意愿,因而赋予一个人的爱。当这一切完成时,这个人就不再需要从记忆中提取神性真理;相反,属于爱的良善本身会使他凭直觉感知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“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,你该认识耶和华。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”。住在至内层天堂的属天天使就是这个样子(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)。
  必须简要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,也就是此处“把智慧放在凡心里有智慧者的心里”所表示的。凡爱主胜过一切,爱邻如己的,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实行良善和真理。因为如前所述,良善和真理就是主自己,所以当他们爱良善和真理时,也就是当他们出于爱而意愿并实行它们时,就是在爱主。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也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,因为从普遍意义上说,良善和真理就是邻舍。邻舍是一个人的同胞、本地社区、国家、教会和主的国;爱邻舍在于对这些的善意,也就是说,在于渴望它们的良善;因此,它们的良善就是那必须被爱的。当这良善被爱时,主就被爱,因为这良善源于主,或说主是这良善的源头。
  由此明显可知,被称为仁爱的对邻之爱含有对主之爱在自己里面。如果这爱不在它里面,那么同胞、社区、国家、教会和主的国就是为了自我而被爱的,因而不是出于良善,而是出于邪恶被爱的;因为一个人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所行的,都来源于邪恶。为了自我而爱邻舍就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利益和重要地位而爱他。目的决定了某件事是源于良善还是源于邪恶。目的就等同于爱,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,他都会以之为目的。目的也等同于意愿,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的,他都会去爱。因此,某人行动所为的目的,或他的意图就是这个人自己;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的品质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4449

4449.“他的灵魂

4449.“他的灵魂恋慕你们的女儿,求你们将她给示剑为妻”表与这个外表类似古教会的新教会结合的渴望。这从“灵魂恋慕”和“将她给为妻”的含义,以及“底拿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灵魂恋慕”是指一种渴望;“底拿”,就是此处的“女儿”是指对真理的情感,因而是指教会,因为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成为教会,此处的“新教会”就是指这种教会;“将她给为妻”是指结合(参看4434节)。
至于建立在雅各后代中的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,要知道,通过摩西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所规定的律例、典章和律法,与存在于古教会中的的律例、典章和律法没什么不同,如涉及订婚和结婚的,涉及奴仆的,涉及适合食用的活物和不适合食用的活物的,涉及洁净、节日、会幕、永火,以及许多其它事物的;还有涉及祭坛、燔祭、祭物、奠祭的,它们在始于希伯的第二代古教会中也是被接纳的。所有这些在它们被指示给这个民族之前就为人所知,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很明显地看出来。
仅以祭坛、燔祭和祭物为例。论到巴兰:他被吩咐筑七座坛,在上面献上公牛和公羊为燔祭和祭物(民数记23:1, 2, 14, 15, 29)。除此之外,许多地方也讲述了这些民族,如他们的祭坛被毁;还讲述了以利亚所杀的巴力的先知,这些先知献了祭。由此明显可知,给雅各的后代所规定的祭物并不是新的;其它律例、典章和律法也不是新的。但由于这些事物在各民族当中已沦为偶像崇拜,尤其他们用这类事物来敬拜某个世俗的神,从而将神性事物的代表转向地狱之物,更不用说他们所加添的其它代表了,故为了恢复古教会的代表性敬拜,这些事物重新被召回。由此明显可知,建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这个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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